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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上路,將家事移工納為強制投保對象,為減輕家事移工雇主投保手續,保費將不同於其他對象,由每月收費改為一季收費一次。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於5月1日上路,相關子法陸續訂定公告,專法擴大加保對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以及外籍家事移工等也都為強制納保對象,雇主必須幫勞工投保。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告訴中央社記者,家事移工以基本工資每月新台幣2萬5250元、費率0.17%來計算,每月保費約43元,如果每月收取,也會產生銀行轉帳等手續費,增加雇主負擔。
黃錦儀指出,考量雇主聘僱移工也必須在每年2月、5月、8月及11月繳納就業安定費,因此移工的職災保險保費也將併同在這4個月費收繳,「改為每季收費一次」,盼減輕雇主負擔。
黃錦儀也提到,家事移工的雇主與一般事業單位不同,雇主與勞工的聘僱關係可以從許可資料明確掌握,因此後續會與發展署聘雇許可資料勾稽,逕行成立投保單位、協助雇主加保。
根據勞動部統計,截至2月底,國內家事移工數量為22萬3383人,其中看護工為22萬1929人、幫傭為1454人。
中央通訊社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203240195.aspx